头白鸳鸯失伴飞(4)

然而,丈夫成功之日,往往也是她们悲剧的开始。

他终于成功了,如一只蜕变了的美丽蝴蝶,流连花丛,简直成了他最本能的选择。

家的外面,有美女如云,有红袖飞觞,有秋波暗送。多少不谙世事的少女,双手捧上她们娇嫩欲滴的青春,抬头仰望着他,眼睛里满满的全是他,全是英明神武的他,全是意气风发的他。她们不仅爱他,更崇拜他。

而回到家中,只有徐娘半老,有相濡以沫,有温情脉脉。她早已青春不再,她早已红颜暗老,甚至,她已早生华发。在她的面前,他永远能看到自己辛酸的过去,多少咬紧牙根的挣扎,多少含辛茹苦的努力,她是他的过去的最好的证人。在他面前,他永远找不到得意光辉的自己。她也爱他,但她绝不会崇拜他。

所以,男人一旦成功,总是迫不及待地另觅新欢,金屋藏娇,任他是翩翩才子,还是盐商巨贾,概莫能外。

司马相如“一赋成名天下知”,便想着要娶“茂陵妾”的美事,要不是老妻卓文君的一首《白头吟》唤醒了他的良知,恐怕司马琴挑、文君夜奔的爱情佳话就是另外一个结局了;

北宋书法家赵孟頫虽然与妻子管道升志同道合,但时间长了,也产生了审美疲劳,就给妻子写了首诗,很婉转地提出了纳妾的想法,幸亏管夫人也是个才女,很快回赠了一首《你侬我侬》诗, 感动了丈夫,将这场情感危机化解开来。

“世上不如意事十常八九”,即使这个男人真的愿意对你从一而终,从不见异思迁,他的眼里只有你,但也保不齐会有更强大的势力半路杀出,横刀夺爱。这种敢于横刀夺爱的主儿,往往是能够左右你的命运的人,碰到这种事情,那你除了自叹倒霉之外,几乎无计可施。

还记得《大明宫词》里的薛绍吗?人家明明夫妻恩爱,连孩子都生了,小日子过得也不错,没招着谁,没惹着谁,安分守己地关起门来过日子。却仅仅因为太平公主看上了薛绍,皇帝就随便找了个罪名,把薛绍的丈人一家,当然也包括薛绍的妻子,全都给杀了。

至高无上的皇权,常常是天底下最残暴的魔鬼,能让你的生活瞬间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,从天堂到地狱,不过是这只翻云覆雨手最拿手的游戏而已。

历朝历代,这样的倒霉鬼可不止薛绍一人而已。晋代著名的书法家王献之,就是“书圣”王羲之的儿子,同样也是这样一个运气欠佳的家伙。

王献之22岁时与他的表姐郗道茂结婚,两人都爱好书法艺术,可谓是志同道合,知音互赏。但是,好景不长,七年之后,当朝皇帝的妹妹新安公主的丈夫死了,而这个公主偏偏又把再婚的对象锁定在了王献之身上,说死说活非要嫁给他不可。皇帝便派人与王家商量婚事,其实,说是商量,实则是给王献之的最后通牒,让他早早地打发了原配妻子,再入洞房罢了。

王献之当然不愿意,人家两口子过得好好的,郗夫人又没有什么过错,上能侍奉公婆,下能和睦家族,与丈夫更是青梅竹马,伉俪情深,况且两家还有非常亲密的亲戚关系(郗道茂的父亲就是王献之的亲舅舅),凭什么给你腾地方呀?

王献之对于这桩拉郎配似的婚事非常不满,甚至不惜以自残的方式,故意把自己的一条腿弄瘸了,以此希望躲过这场婚事,保护妻子,保全自己的婚姻。

然而,他实在是低估了新安公主的痴情与决心。公主并不在乎他新添的残疾,她爱慕的是王献之丰神潇洒的风度,她珍重的是王献之名扬天下的才华,瘸了一条腿又有什么关系?瘸了腿的王献之难道就不是王献之了吗?总之,新安公主对王献之的感情,一言以蔽之就是:爱你没商量!

最终,王献之还是没有逃脱命运的恶作剧,心不甘情不愿地与郗夫人离了婚,“执手相看泪眼,竟无语凝噎”,从此,“纵有良辰美景,又与何人说”!

被迫与表姐郗夫人离婚,成为王献之一生难以愈合的伤口,之后将近二十年的漫漫岁月里,这件事成了他无以言说的最大的伤痛。纵有富贵荣华接踵而至,也填补不了他心底的愈来愈深的黑洞;纵有皇家娇女曲意承欢,也无法点燃他早已被愤怒焚烧殆尽的心原;纵有书法艺术的日臻精进,也安慰不了他日深日久的自我良心上的折磨与愧悔之情……